陕建华为项目一期F轴以南2层区域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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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房产情况

  陕建华为(西安)创新发展中心项目位于西安高铁东站核心区域,项目一期地上5层,总可租赁建筑面积约5022平方米。其中,F轴以南2层区域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精装修交付;F轴以北1-5层总建筑面积约4522平方米(含1楼大厅),为毛坯状态,1-2层、4-5层部分为双层挑空区域。此次招商为项目一期F轴以南2层区域。

  二、经营业态

  本次招商业态为商务办公。

  三、入驻企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自愿接受由我公司为主体制定相关合同条款约定。

  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西安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四、公开招商相关事项

  1、租赁期限为3-5年。

  2、租金单价首年33元/㎡/月,从第二年开始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3%,取整数计算。租金均为含税价。

  3、区域整体出租,不进行面积分割。

  4、装修免租期1个月,分摊到前一年。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

  5、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半年支付,先付后租,入驻企业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下一期租金应在上一期租金届满前提前10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

  6、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为首个租赁年1个月房屋租金和1个月物业费。入驻企业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租赁期届满前,入驻企业若不再续租,需提前三个月书面提出,租赁期满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需终止租赁合同,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1)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2)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结构或造成该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3)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将房屋以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人使用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4)严重违反租赁合同的其他约定,且在出租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予纠正的;

  (5)租赁合同明确规定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的;

  (6)违反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房屋的。

  8、其他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最终约定为准。

  五、其他事项

  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按照《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安市灞桥区浐河东路陕建华为(西安)创新发展中心4楼

  联系人:周少飞15991663993

  有意向者,欢迎面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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